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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革命的国际观
2015-04-02 12:44:06   来源:   评论:0 点击:

  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,能源革命应立足国情,也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,

  “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”,能源革命应立足国情,也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,方能不走或少走弯路。本期专栏聚焦能源革命的国际视野。特别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高世宪从宏观层面“问道全球”,畅谈如何在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设计中国的突破创新路径,以及中国如何参与全球能源治理。还邀请中石油规划总院副总经济师赵连增从微观层面“抽丝剥茧”,以天然气产业的市场改革为样本,分析价格改革的节奏、尺度应如何拿捏,力争做到“见微知著”。

  在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,我国这一轮能源革命,需借鉴国际经验,但应注意结合自身国情,并通过多边国际合作机制,谋求在全球能源治理进程中的话语权。

  各国转型皆立足国情

  正在兴起的这一轮能源变革、能源转型,不同于以煤炭、石油为标志的前两次能源革命,波及范围相对有限,这一次能源转型的全球化特征相当明显,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都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布局能源转型,如美国发力页岩气革命,欧洲推行低碳减排理念,日韩侧重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、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。可以看到,虽然各国的能源政策调整力度有大小之别,节奏有快慢之分,但各国都有一个终极目标——低碳、绿色、可再生。

  在这一背景下,我国开展能源革命,就必须放眼世界,同时立足国内,牢记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64.2%的国情,大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,最大限度调整能源结构,不能简单照搬复制他国路径和方法,如此,才是真正理解了“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”精髓和真谛。

  如何少建“技术博物馆”

  能源革命需要依靠科技创新、制度创新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方能实现,而能源科技革命,无疑是能源革命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。面向未来,可选的技术路线变得非常丰富,如分布式能源、智能电网、新能源汽车、超大型海上风机、下一代光伏、CCS、第四代核电、可燃冰以及外太空太阳能技术等。如何降低选择成本,尽量少走弯路,少建“技术博物馆”,是打开国际视野后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
  分析世界各国的技术产业化规律,大多是遵循分层级发展的思路,优先突破位于技术路线中间位置的适用技术,因为其虽然不是最尖端的技术,但一定是性价比最高且最具产业前景的技术;对于超前一些的技术以创新研发为主,在合适的时候可以采取示范工程进行推广;对最尖端的技术则以基础性实验为主。我国的能源技术革命,首要任务是在“分层次,有取舍”的基础上,构建符合我国能源产业特色的技术路线图。

  实际上,在不同发展阶段,我国科技创新路径也采取了不同的策略。比如改革开放初期,我国走的是引进、吸收、消化、再创新的路线,对于当时能源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目前,应该致力于提高进口技术本土化效率,同时巩固领先技术优势地位进而输出到国外。比如我国曾引进煤炭液化技术,在发现问题后,并未简单放弃,而是积极开展二次研发,最终实现技术突破;再比如我国在超高压特高压输电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,煤电领域也有很多技术居于世界前列。我们原来的传统模式是引进、吸收、消化、再创新,创新是在终点上。在能源革命的过程中,我们需要的是把创新放在起点上,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原创核心优势技术,除引进来之外,还要积极“走出去”,将中国制造、中国创造共享给世界,推进全球能源革命进程,否则可能永远落在人家后面。

  同时还应明确,科技发展日新月异、技术更新周期越来越短,能源科技革命并不是某一个国家的“独角戏”,在很多领域应更多开展国际双边、多边合作,以联盟共同体的方式进行研发,比如“第四代国际核能论坛”(GIF)、“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”(ITER)等,通过形成全球性的国际化的技术联盟形成合力,利用这种模式,实现技术突破的周期缩短。当然,也应充分考虑各国之间的法律体系、市场机制和政策制度存在的差异,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保护、应用和推广问题等。

  能源治理的“中国声音”

  在1月中旬的世界经济论坛2015年年会上,中国如何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问题,引发广泛关注。在全球能源治理领域,中国同样应积极主动谋求更大话语权,过去基本是“外国说中国”,现在的局面是“中国说中国”,未来需要的是在全球能源治理和规则制定中提高我国的话语权,强调在双边多边国际合作中,在国际组织中,既要体现共赢的基础,又要突出我国的话语权。比如亚太经合组织(APEC)、“一带一路”这类国际经济组织中。

  在全球化时代,世界各国都无法独善其身。面对能源革命的挑战,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途径还要回到合作机制,寻求多赢模式。现有的全球能源治理框架建立于上世纪70年代,随着新兴经济体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地位的增强,现有的框架已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,需要进行改革,以顺应目前能源贸易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的趋势,使主要发展中国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密切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合作,促进国际投资,发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素。

  对我国而言,作为全球能源市场的新兴参与者,虽然在能源市场份额上已经属于能源大国,但是在国际能源事务上仍然经验不足。未来应当培养现代化的治理能力,熟练掌握、运用、改革和塑造国际规则,逐步深入参与全球能源治理,参与国际规则和体制的制定与发展,在必要领域应主导秩序的塑造。(高世宪 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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